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各级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19〕77号)要求,根据国家和吉林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我院制定了《第一批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已向市、区卫生健康委备案。现将备案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进行公示(见下图)